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478 | 发布日期 | 2017-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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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区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及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及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警具和警车管理工作。
8、领导和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内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区司法局(部门)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区司法局(部门)总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15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3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3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32.2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2.2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35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50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732.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56.15万元,增长9.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99.5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94.44万元,上升1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和正常调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24.9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53.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06万元。
(二)项目支出732.6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1.71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调增了一些项目经费。其中:
1、法律服务项目经费337.4万元。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业务经费、律师进社区工作经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工作经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工作补贴。
2.法律保障项目经费308.29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办案业务经费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补贴及社保、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及社保、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3.法律宣传项目经费17.84万元。用于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4、购买社会服务支出15.1万元。
5、转移支付资金54万元。
区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用于区司法局机关、司法所及局属1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2元,下降24.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更新和新增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2016年预算下降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两辆,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四、其他重大项目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7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5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三)本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