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501 | 发布日期 | 2019-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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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及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及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警具和警车管理工作。
8、领导和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内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区司法局(部门)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区司法局(部门)总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14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退休35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含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因为统一核算,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没有分开预算,无分级说明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9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93.1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3.17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56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6.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07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893.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13.94万元,上升12.74%,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78.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17万元,上升9.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28.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性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86.78万元。用于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三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31万元。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人员医疗。
(二)项目支出814.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7.77万元,上升16.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项目经费。其中:
1、法律服务保障项目经费740.44万元。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业务经费、律师进社区工作经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办案业务经费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补贴及社保、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及社保、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2、法律服务人员工作补贴经费45万元。用于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工作补贴。
3、法律宣传项目经费17.84万元。用于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
4、购买社会服务支出11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7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更新和新增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保留1辆公务用车和4辆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86.78万元, 占预算总额的9.87%,比上年增加10.13万元,增加5.73%。其中:办公费6.20万元、印刷费1.24万元、水电费10.54万元、邮电费4.96万元、差旅费11.16万元、日常维修费3.1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3.48万元、公务接待费6.20万元、专用材料费3.10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福利费5.7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贴)37.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5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8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设置绩效目标项目2个、金额共计758.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971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2840.66平方米,房屋3416.11平方米,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增加(减少)国有资产273万元,主要为:增加固定资产304万元,减少流动资产31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不包括在本款以上项级科目中反映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没有其他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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