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509 | 发布日期 | 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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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8年度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及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公证工作及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负责全区大调解办公室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警具和警车管理工作。
8、领导和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内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法律援助中心。
本决算是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本单位无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总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61人,其中:行政47人,事业1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第二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096.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92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发放2018年正常调资及奖金,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1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5.26万元,占本年收入97%;其他收入91.92万元,占本年收入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7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70.00%;项目支出891.69万元,占本年支出3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3.1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6.15万元,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津贴及奖金、项目经费等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4.99万元,增长19.10%。主要原因是发放2018年正常调资及奖金,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316.47万元,占81.8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50万元,占10.8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62万元,占3.80 %;住房保障支出103.40万元,占3.6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9.2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0%。其中:基本支出1,941.30万元,项目支出891.69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法律宣传项目经费17.37万元,用于普法工作的开展,组织普法讲座、培训、巡回宣讲等,主要成效:完成了对我区各部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的检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不低于90%。今年全区共开展宪法讲座(报告会)420余场,受教育干部、群众达万余人。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1600余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5万余人。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力度,正式推出了“99贵宾会 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在江滩公园陈伯华大舞台举办了“汉江论坛”“法惠民生”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重点打造了集法治宣传、园林绿地、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江滩法治文化生态园。
2、法律服务项目经费323.64万元,用于律师进社区工作补贴;法律援助办案工作、案件补助;基层司法所办案业务经费;法律服务人员工作性补贴经费。主要成效:我区已在332个社区、村、大队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1079件服务26654人,提供法律意见106条,起草或审核合同书20件,咨询服务1349人。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农村贫困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农村贫困人口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8件,评查法律援助案件128件,保质保量完成市局考核指标。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可组织先行调解。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切实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3、法律保障经费321.97万元,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安置帮教经费。主要成效做强社矫安帮,教育监管安全有效。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好点检和走访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93人,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建档率、监管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保持为零。
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重点人群日常监管管理,对涉黑涉恶的社矫人员和刑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必接必送”规定,对刑释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加强监地衔接,推行视频亲情帮教制度。截至11月底,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377人,安置1360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4%,重新犯罪率保持为零。积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稳推进。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90起,调处成功2684起,调解成功率为99.78%。
1.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16.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6.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6.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1.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8.7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与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与预算持平,与去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更新和新增购置。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万元,为预算的25.20%,比预算减少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车燃油费1.6万元,维修费2.64万元、过桥过路费0.1万元、保险费1.3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2018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83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4万元,增长10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降低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车辆维修、燃油运行成本有所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662.98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971.2万元。2018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年预算数为2,971.2万元万元,执行数为2,971.2万元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法律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7.84万元,执行数为17.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37%。
法律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40.40万元,执行数为32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5.08%。
法律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35.74万元,执行数为32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七五”中期检查,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江滩法治生态园完工 ;二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以上,评查法律援助案件48件以上,法律援助有效投诉率低于0.3%,投诉查处率100%,案件服务回访满意率90%以上 。建成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10个以上 。三是全区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重点刑释人员衔接率100%,刑释人员帮教率90%以上、安置率80%以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经费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量化指标不完善,项目实施内容不够科学、合理;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仅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应严格按项目内容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使预算编制更加符合项目实际清理。二是完善项目业务资料管理。项目业务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归档,清晰反映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结果,便于项目绩效管理。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不属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在其中列支。
见附件: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法律宣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法律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2018年法律保障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0万元(其中:1、商品服务性支出141.58万元:办公费26.08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10.37万元,邮电费2.70万元,差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21.21万元,福利费37.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2、资本性支出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2万元),比2017年增加61.5万元,增长73.21%。主要原因是调整机关运行经费的范围,增加了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816.3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2840.66平方米,房屋3416.11平方米,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8年增加国有资产304.12万元,主要为:新增固定资产304.12万元,减少固定资产0万元。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实施“弘扬法治”攻坚,不断推进七五普法实施。一是精心组织谋划,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了对我区各部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的检查,并顺利迎接市级检查组对我区的督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参考率、合格率不低于90%。二是突出宪法宣传,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今年全区共开展宪法讲座(报告会)420余场,受教育干部、群众达万余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1600余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5万余人。三是创新载体,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互联网+法治宣传”力度,正式推出了“99贵宾会 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在江滩公园陈伯华大舞台举办了“汉江论坛”“法惠民生”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重点打造了集法治宣传、园林绿地、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江滩法治文化生态园。
(二)实施“调解安民”攻坚,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一是强化基础建设,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围绕社会稳定开展重点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巩固维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90起,调处成功2684起,调解成功率为99.78%。二是稳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除保留医疗调委会和交调委外,以劳动争议调委会为主体,将其他四个调委会整合成一个联合专业调委会。创新探索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和机制,在区法院和99贵宾会 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多措并举抓好司法所建设。以红旗司法所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完成了2个新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实现视频会议、远程会见系统全覆盖。
(三)实施“服务中心”攻坚,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1079件服务26654人,提供法律意见106条,起草或审核合同书20件,咨询服务1349人。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调整充实了“同心律师服务团”,在11个街乡镇建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今年律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讲座678场,参与调解重大纠纷21件,接待信访案件195起。
(四)实施“法援惠民”攻坚,助力精准扶贫护民生。一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今年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实现街(乡)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能力更加显著。全区打造了3个临街便民功能齐全、标识规范的公共法律平台示范点。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农村贫困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农村贫困人口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共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98件,评查法律援助案件128件,保质保量完成市局考核指标。三是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建立法律援助与大调解相对接的制度,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对赡养、抚养、扶养及工伤赔偿等一般民事纠纷可组织先行调解。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理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切实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五)实施“严管实帮”攻坚,严防特殊人群重新犯罪。一是强化制度,严格依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刑罚执行工作,以督促检查为抓手,重点在规范监管和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定期报到、上门走访、集中点检、请销假管理等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93人,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建档率、监管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保持为零。二是完善安置帮教机制,做好社会稳控工作。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重点人群日常监管管理,对涉黑涉恶的社矫人员和刑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必接必送”规定,对刑释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加强监地衔接,推行视频亲情帮教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1377人,安置1360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4%,重新犯罪率保持为零。三是创新手段,探索有效管理方法。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区社矫中心今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为社矫工作规范化发展夯实基础。突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推行电子腕带、定位手机“双管控”。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社矫安帮 工作 | 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重点刑释人员衔接率100%,刑释人员帮教率90%以上、安置率80%以上 | 已完成 |
2 | 法律援助 工作 | 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以上,评查法律援助案件48件以上,法律援助有效投诉率低于0.3%,投诉查处率100%,案件服务回访满意率90%以上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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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师工作 |
建成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10个以上 |
已完成 |
4 | 人民调解 工作 | 全区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9%以上 | 已完成
|
5 | 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 |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七五”中期检查,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江滩法治生态园完工 | 已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不包括在本款以上项级科目中反映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单位咨询电话:69608706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