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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诺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抑)菌产品皮业双夫必康抑菌膏和Maromike ®(美诺美康)特肤宁抑菌乳膏含有苯海拉明、特比萘芬、酮康唑和氯倍他索丙酸酯禁用物质的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01-25 16:10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健康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04256 发布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健康局 文  号 蔡卫消罚〔2024〕002号
分   类 卫生 有 效 性 有效

案 件 名 称武汉美诺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抑)菌产品皮业双夫必康抑菌膏和Maromike ®(美诺美康)特肤宁抑菌乳膏含有苯海拉明、特比萘芬、酮康唑和氯倍他索丙酸酯禁用物质的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蔡卫消罚〔2024〕002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当事人名称武汉美诺美康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号码 91420100090811711X
法定代表人汪应军
违法事实生产过程中皮业双夫必康抑菌膏和Maromike®(美诺美康)特肤宁抑菌乳膏添加国家规定禁用的苯海拉明、特比萘芬、 酮康唑和氯倍他索丙酸酯。
行政处罚依据1、《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的特别规定》第四条;①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②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并处5万元罚款;③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
行政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7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2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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