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阳慷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等案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5-1147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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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蔡卫医罚〔2025〕001号 |
分 类 | 卫生 | 有 效 性 | 有效 |
案 件 名 称 | 武汉市阳慷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管病 历资料等案 |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蔡卫医罚〔2025〕001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当事人名称 | 武汉市阳慷医院有限公司 |
工商登记号码 | 91420114MA4K2BQ5X8 | |
法定代表人 | 刘翠华 | |
违法事实 | 武汉市阳慷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机构互联网医 院,2024年10月9日没有按规定保管门诊电子 病历和纸版病历等医疗文书、医疗机构互联 网医院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 度及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武汉 市阳慷医院有限公司在其互联网医院暂停营 业期间,执业许可证未核准中医科/中西医结 合科诊疗科目的情况下,现仍开展互联网诊 疗活动,累计收入880元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 条第(四)项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 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5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8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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