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资金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2-20375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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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补贴项目名称 | 医疗救助资金 | 主管部门 |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医保局 |
补贴对象 | 重点救助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困难对象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 补贴标准 | 1.医疗救助政策。住院救助方面,过渡期内,特困人员、孤儿按照100%给予救助,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照80%给予救助,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照70%给予救助;救助资金方面,将脱贫攻坚期的补充医疗保险等资金并入医疗救助资金。 2.倾斜救助机制。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重大疾病及住院政策范围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特困人员、孤儿按100%给予倾斜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90%给予倾斜救助,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80%给予倾斜救助。 |
申报条件 | 重点救助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困难对象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 | 申报流程 | 村级受理→村级初审→街、乡(开发区)审核→区级有关部门审批→享受医保帮扶政策 |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 |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 补贴政策文件 | 《武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武医保〔202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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