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贵宾会

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2022-07-05 20:07 区园业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20382 发布日期 2022-07-05
发布机构 区园业和林业局 文  号
分   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补贴项目名称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主管部门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园林和林业局
补贴对象退耕农户补贴标准长江流域退耕地每年每亩补助105元,生活补助每亩20元,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生态林继续补助8年,经济林继续补助5年
申报条件

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申报流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出申请,由镇政府、经管站、林业站和村干部到现场规划,确定地点和面积。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由镇政府和其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退耕还林范围、面积;按作业设计确定的退耕还林方式;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要求;管护责任;资金补助的兑现方式;技术服务等)后实施。 林业部门负责对已实施退耕还林地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将验收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提供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前,以村组为单位,将各退耕农户的计划面积、退耕面积、验收合格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打入退耕者的“一卡通”账户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补贴政策文件《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鄂政发〔200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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