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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办公示(2024.12.18)

2024-12-18 10:15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31476 发布日期 2024-12-18
发布机构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文  号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 效 性 有效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办公示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3号)及有关政策精神,现将申请公共租赁的家庭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

身份证号

社区

家庭人口

人均

申请保障方式

建筑面积

月收入

刘敏

4201211975****0044

龚家岭

1

0

1800

租赁补贴

邓群芳

4201211968****0086

新福

1

0

1040

实物配租

闸秀文

4201211975****0020

正街

3

0

2384

实物配租

陈杰

4201211970****0055

河街

1

0

1800

实物配租

周小华

4201211971****0020

滨江

1

0

2740

实物配租

     市民若对上述家庭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该家庭的情况(反映情况用实名,以便回复),我局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请家庭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84943172

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2760元(单身居民低于3312元),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为其资格申请或复核之日起前12个月收入的平均值。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范围内所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及承租公房的建筑面积之和的人均值。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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