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3-10778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城建专委会成员单位,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日我市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多发势头,切实强化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断提升建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市、区安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主要内容
(一)压实建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1.强化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区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和难点问题多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经验交流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住建、交通、水务、园林等部门要加大房屋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力度,严格督促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城管部门要加强临时占道挖掘、桥隧维修工程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建设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监管,对该报建未报建的装饰装修工程要移交城管部门按违法建设处理;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储备地、待拆工地等薄弱环节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全覆盖。
2.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属地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根据属地职责和行政赋权事项,拉网式对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加大监管和治理力度,切实把隐患薄弱点找出来、改到位,确保辖区内项目安全可控。每季度对所辖项目开展不少于1轮全覆盖检查。
3.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职责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建筑施工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建筑施工风险防控。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各环节管控措施,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钢结构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现场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分析研判风险等级,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凡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建立“一案一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凡发生生产安全亡人和有影响事故的工程项目,一律停工处理,且不得随意复工。待问题整改完成,安全措施落实并由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能复工。
2.突出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预防高处坠落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完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排查高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态,合理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认真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处理作业人员现场违章作业行为。
3.强化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各类机械设备进场查验,按规定做好设备维修养护和检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和设施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施设备标准节、附墙件等关键部位情况,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现场实施、设备检测、验收情况,设备安装、顶升加节、使用期间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理单位旁站监督等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各类安全问题隐患,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4.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建立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问题隐患较多的区域、项目,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公开通报、现场督导、媒体曝光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三)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
1.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班前喊话制度,通过“建安营””培训小程序等方式促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技能,营造安全氛围。严格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每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坚持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抽查力度。
2.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项目参建单位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的科技支撑,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运用在线视频监控、智能化监测、信息化监管平台等,构建信息化安全管理体系。发挥政府项目标杆带头作用和“样板引路”示范效应,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预案编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要编制完善本行业应急预案,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纪律和时限要求,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指挥顺畅。加强突发事故舆论引导,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炒作。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建筑施工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宣传部署,并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二)整治攻坚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围绕行动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各监管部门要组织成立工作督查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坚决停工整改。对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不力的,将上报市城安办进行全市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及时开展考核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同时,举一反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政策措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迅速行动立即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第一时间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排查整治。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坚持定期开会研判部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特点,加强安全风险分析,提出有针对性防范应对措施,并开展隐患排查。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将此次行动与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专项治理,健全落实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检查通报、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对危及安全、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做到“检查一批、通报一批、处罚一批、警示一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要通过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构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相关部门和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应急预案和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信息报送等具体联络工作,各相关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9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区城安办,由该办汇总后报送市城办。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