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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 00:49 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0-807757 发文日期 2014-09-25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蔡政办〔2014〕19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80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推进武汉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3〕1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及循证医学的原则,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推动传承与创新,探索健康管理运行模式,拓展健康服务内涵,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区域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做到“人人有保健,高危有干预,慢病有管理,康复有指导,权益有保障”,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的发生,降低医疗费用,从根本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

  1.以区中医医院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龙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治未病”中心)和中医药基层指导科并开展服务。承担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成为本区域内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技术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导中心。组织中医药骨干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2.区卫生监督所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中医监督科,承担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含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应在具备条件情况下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室,积极运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和知识提供区域慢性病、传染病的中医健康管理,提供妇女儿童等人群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作为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的主体和网底,通过设立“治未病”服务门诊(点)或“中医科”、健康小屋等全面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5.建立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信息监测网络和系统协作平台,建立体质分析数据库及体检资料数据库,实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管理。

  (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主要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临床和公卫医师、护师(士)、中药师、其他经过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

  1.区中医医院:配备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的“治未病”服务团队。“治未病”科室(中心)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6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70%,其中应有一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区人民医院:配备满足开展“治未病”服务需要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其中应当有一名具有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区中医医院和区人民医院中医科重点培养中医“治未病”专科人才,选送高级职称中医“治未病”技术骨干参加省级以上“治未病”相关学术交流,接受省级中医“治未病”继续教育120学时以上培训,按区域名医型人才和中医学科带头人培养。新进入医院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医师应接受每年80学时以上“治未病”继续教育。区中医医院还应承担区域内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对口支援工作。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人员配备应满足其服务功能和承担任务的需要,配备至少1名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80学时以上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在岗培训。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管理人员每年接受40学时以上在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治未病”理念及其内涵,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积极意义以及有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基本规范。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按每万服务人口配备0.5—1名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保障其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范围的津补贴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的“治未病”服务门诊(点)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每年应接受80学时以上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在岗培训,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开展相关服务。负责中医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人员应接受中医药政策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培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和护士应当接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5.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开展中医预防保健知识与技能服务的培训,全员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三)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主要内容与方法

  1.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3〕128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6号)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和0—36月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到2015年覆盖率达30%;开展3—6岁儿童、孕产妇、易感冒人群、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有服务记录;到2015年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20%以上。力争到2015年提高对辖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发现率和知晓率。

  2.整合公共卫生信息平台资源,2014年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专项,至少包括体质辨识、饮食偏颇、居住环境、中医习惯用药史等内容。要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并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技术服务。到2015年居民健康体检中医体质辨识覆盖率达40%以上,并有记录。

  3.“治未病”科应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通过中医四诊、经络诊断等,参照《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要求,积极应用针刺、灸法、推拿、火罐、穴位敷贴、足疗、药浴、熏蒸、刮痧、药膳、音疗、光疗、电疗等中医“治未病”技术,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功能检测、健康调养咨询指导等服务项目,规范应用中医预防保健干预方法和技术,并通过信息化管理,开展健康干预的效果评价工作,有冬病夏治、冬季调补等中医调养服务项目记录。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状态信息采集与管理、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以及干预效果评估工作。参照《中医特色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服务基本规范》、《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要求制定服务流程和内容,结合区域实际,开展居民体质辨识,执行中医预防保健干预方案,并开展服务效果评估和总结。积极向社区居民推广起居调养、药膳食疗、情志调节、四时养生、经络腧穴按摩保健和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及气功导引等自我保健方法,到2015年居民中医预防保健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

  (四)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营造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文化环境,通过养生堂、中医馆、健康小屋等形式传播与推广中医健康文化,组织开展中医预防保健知识与基本技能竞赛等活动,成为传播与推广中医预防保健知识方法和中医健康文化的重要窗口。

  2.各职能部门应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中医健康文化,通过开辟专栏、录制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与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

  3.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需求的群众进行“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科普宣教,并积极创制传播产品。采用语言(如:健康咨询、专题讲座、医患双方座谈会等)、文字(如:标语、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册、医药报刊、墙报、专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实物(如:图片、照片、中药标本和模型等)方法交流展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相关技术和产品。

  4.组织建立专家团队和中医健康讲师团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开展巡回宣讲。

  5.开展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基本技能培训。

  (五)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

  1.建立以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岗位工作量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

  2.区卫生计生委设置由年终考核与日常动态质控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构,明确考核评价人员职责和权限。

  3.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措施、组织管理、人力资源和物资设备投入、服务功能和效率、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科学研究和社会效益等。

  4.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应包含社区群众满意度、认知度、依从性等指标。

  5.建立由卫生计生、工商行政部门对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评价制度,包括提供的服务项目与注册服务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服务操作是否安全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行为和药品销售活动等指标。

  6.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到2015年):

  (1)知晓率:居民中医预防保健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域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预防保健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2)服务对象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依从性、接受率、满意率有所上升。

  (3)覆盖率:老年人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30%,居民健康体检体质辨识覆盖率达到40%以上。

  (4)管理率: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20%以上。

  (5)其他:区域内有关疾病发病率、复发率、病死率、致残率等指标的下降。

  四、政策保障

  (一)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纳入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卫生计生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实施方案,并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卫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中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困难。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合力,共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机制。

  (四)中医预防保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以用于弥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成本,包括相关人员支出和开展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五)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按每万名服务人口核定0.5—1名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编制,保障其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范围的津补贴等。

  (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具备条件情况下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区卫生监督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中医监督科。

  (七)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考核。

  (八)制定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按照《武汉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建立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区卫计委制定相关政策,认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区卫计委全面负责指导、规范全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相关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任务方案》做好相关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及效果评价工作。

  (五)各级卫生信息部门应及时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平台,保证网络资源共享,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上报各种信息。

  附件: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丽筠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曾建新 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李 晓 区卫计委主任

  成 员:周开明 区发改委主任

  邹国栋 区财政局局长

  杨彦成 区人社局局长

  张火平 区科技局局长

  蔡 永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何维林 区工商局局长

  高绍华 区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负责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由区卫计委李晓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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