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省序号40)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管护机制,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管力度,遏制违规建设活动,减少生产经营和其他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地的影响,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系统性、稳定性、多样性,促进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二)整改措施
增强生态红线意识。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审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地;指导、督促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检查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对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控,及时组织对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现场核查,推进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与林业主管部门分工协作、执法配合,依法严肃查处涉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目前,自然保护地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巡护和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内无违规建设活动,整改目标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树牢红线意识。积极推进沉湖湿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31年)》《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等编制。完成九真、嵩阳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完成后官湖、桐湖、索子长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送审稿编制,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规划建设筑牢根基。严格涉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落实日常巡查,提升监管能力。健全6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立11处管护站点,组建专业巡护队伍,全年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加强边界管理,在自然保护地重要地段设立界碑、界桩和标识牌。建成智慧湿地监测系统、森林防火系统等平台,新增沉湖湿地电子围栏1处、野生动物红外监测相机28个,配备巡护车、无人机等设备,实现“空天地人”四位一体智能化监管。
三是深化部门协同,凝聚保护合力。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园林和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建立林业、公安、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长江禁捕”“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20余次,形成保护合力。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世界湿地日、湖北省湿地周、湖北省爱鸟周、植树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制作科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及开展亲子研学活动、义务植树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心。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至7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园林和林业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69819055。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园林和林业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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