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委办关于印发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4-12766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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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蔡环委办〔2024〕2号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街道乡(开发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
为有效指导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按照《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专指〔2023〕12号)及《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不断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和水环境安全为核心,以达到整治目标和整治要求为原则,严格按照整治验收标准和程序,分阶段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整治验收销号工作。2024年相关责任部门每季度完成不少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排口总数12%的整治验收销号(2023年已完成18处排口验收销号工作),确保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验收标准
按照《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明确的7大类15小类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判定标准(见附件3),结合生态环境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规定的整治完成判定标准,逐一判定排污口整治完成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按照“完成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分批次逐步推进验收销号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长江入河排污口销号清单,对照整治要求,确认是否达到验收标准。认定为非排口的,重点核查是否属于生态环境部明确的非排口类型(见附件3),验收销号程序与排污口相同。
(二)验收销号程序
1.责任分工。按照《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各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附件2),由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对照相关整治目标、要求,评估各责任排口是否达到验收标准。2023年12月底前,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99贵宾会 区分局组织完成排口总数20%的验收工作。2024年1月起,各责任单位每季度上报验收销号的数量不少于各责任单位负责排污口总数的12%。
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职责范围内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提交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2024年1月25日前提交《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联络人清单》(附件9)。
(1)区生态环境分局统筹负责组织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负责参与工业企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等验收工作,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开展并完成排污口整治、验收工作,共28处,每季度上报验收销号数量不低于4处。
(2)区水务和湖泊局统筹负责沟渠、河港、雨洪径流、未纳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等整治验收工作,共38处,每季度上报验收销号数量不低于5处。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农业排污口的整治验收工作。
(4)相关街道乡(开发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区域内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验收工作。
2.验收核查。根据“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由排污口主管部门对照相关整治标准、要求,对认为已经完成整治任务的入河排污口,向区人民政府书面申请验收。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成立验收核查专班,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出具验收核查意见。
3.申请销号。验收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填写《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申请表》和《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下称“验收销号申请表”和“具体清单”,见附件4和附件5),并附每个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佐证台账资料,向市人民政府书面申请验收销号。
验收销号表和具体清单须经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签字,并加区人民政府公章。经市人民政府确认达到要求的排口,区人民政府在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填写《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确认表》和《武汉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确认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称“验收销号确认表”和“确认具体清单”,见附件6和附件7),并附每个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佐证台账资料,验收销号确认表和确认具体清单须经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市人民政府公章;有异议的,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并指导完成整改后予以确认。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不予销号,并明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整治验收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整治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治验收销号的组织领导,指定联络员,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各整治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治验收销号程序,对照整治验收销号判定标准和整治要求,分阶段开展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班将定期调度、核查、盯办,对工作进展迟缓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存在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的,将依规依纪移交移送有关部门问责。
附件:
- 附件1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清单.docx
- 附件2武汉市各类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判定标准.docx
- 附件3生态环境部明确的七种非排口情形.docx
- 附件4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申请表.docx
- 附件5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docx
- 附件6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确认表.docx
- 附件7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确认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docx
- 附件8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台账资料要求.docx
- 附件999贵宾会(中国)官方网站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责任单位联络清单.docx